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维权的那些事,你知道多少?

【来源:青春山中医 | 发布日期:2021-03-16 】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你遇到过以下情况吗?

“特价商品,概不退换”

“未在规定时期内支付尾款,

预付订金不予退还”

“本店铺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金银饰品概不退换”

“买一赠一,对赠品不实行三包”

旅行社:

“行程仅供参考,变更恕不通知”

留学服务机构:

“任何情况下不予退还已收费用”

预付消费卡:

“本店对该卡有修改权和终止使用权”

……

注意啦!

这些条款都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当你遇到时你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维权案例在线

“双十一”期间,某公司在官网上发布的广告显示:某某时段A款充电宝,特价49元。而当日在该时段,小王以69元的价格订购了该A款充电宝。提交订单后,小王没有细看价格便于当日通过支付宝向该公司付款69元。小王收货后,才发现价格有误,在与该公司的客服几次协商未果后,小王以该公司实施价格欺诈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撤销网络购物合同,适用“退一赔三”条款,由该公司保底赔偿500元。

最终法院判决该公司保底赔偿小王500元,并退还货款69元;小王退还该公司充电宝。

无论我们的消费金额是多少

只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就要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些权益,坚决维护!

①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②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③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④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⑤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⑥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⑦获得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⑧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⑨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3.15消费者如何维权

1.协商解决

当我们与商家产生纠纷时,可以直接与商家进行协商,当然,前提是双方都是秉着解决问题、分清责任、快速便捷的前提下去达成和解。

2.投诉调解

如果我们无法与商家协商解决,请求第三方来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这个第三方,就是我们常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3.行政申诉

如果你希望你的合法权益能高效、快捷、并且执行力度强一些的去维护,可以通过请求有关行政部门处理争议。不过行政申诉需要以书面形式,并说明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4.拨打12315投诉电话

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

3.15维权小课堂之几个重要“时间”:

“7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15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为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商品。

今天的主角就是消费者

关于维权,这些你了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