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消费者权益日主题为“共促消费公平”,其包含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实现更有保障消费公平;积极引导“科技向善”,实现更深层次消费公平;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实现更大范围消费公平;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实现更可持续消费公平四个方面。
中国消费者协会宗旨
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消费者协会在中国
1983年5月,河北省新乐县成立了消费者协会,这是我国成立的第一个消费者组织。
1984年8月,广东省广州市成立了消费者委员会,这是我国第一个城市消费者组织。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成为中国第一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协会。
1987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4年1月1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2014年3月15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总则、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附则8章63条。
习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你就是百毒不侵的维权小能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