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一场青春盛会汇聚新时代新青年的力量
山东中医药大学
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
第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将于11月27日在药物研究院三楼报告厅召开
对于即将召开的学(研)代会
你了解多少呢?
下面的知识梳理将助你读懂学(研)代会!
什么是学(研)代会?
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生代表大会)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是是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会组织(以下简称学生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重要制度, 是同学在校园体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是体现学生会组织合法性、权威性的基础和保证。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全校同学通过学生代表大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和监督。
学生代表是如何产生的?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代表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本次学代会选出190名本科生正式代表,其中女代表102名,占代表总数的53.68%;中共党员代表47名,占代表总数的24.73%;少数民族代表4名,占代表总数的2.10%,非校、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123名,占代表总数的64.74%。
本次研代会选出85名研究生正式代表,其中女代表43名,占代表总数的50.6%;中共党员代表64名,占代表总数的75.3%;少数民族代表1名,占代表总数的0.1%,非校、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77名,占代表总数的90.6%。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学生代表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权利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提案
提案是学生代表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学生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和效果的重要途径。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原则提出,应包括案名、案由、建议或措施等内容,围绕以下方面提出并征集:
1.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3.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5.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青春慨然,共赴未来
学(研)代会的钟声已经敲响
你准备好了吗?
最后,预祝我校
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
第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顺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