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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青创齐鲁”第十二届山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5-24 】

全校各级团组织:

“青创齐鲁”山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是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十个部门共同主办的双创赛事,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双创”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组织引导青年创新创业,弘扬创业精神、培养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贡献青春力量,特举办“青创齐鲁”第十二届山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活动主题

创新创业新征程 青创齐鲁开新局

比赛活动细则  

(一)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包括研究生、本专科学生(二)活动时间2023年5月至7月底(三)比赛项目本届大赛设置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数字经济、社会企业和青创空间5个领域创新创业赛事,为参赛创业青年提供技能培训、展示交流、咨询辅导、资本对接等服务。

1、科技创新专项。重点关注“十四五”规划明确鼓励发展的 重点方向,尤其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领域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项目。

2、乡村振兴专项。重点关注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 及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文创旅游等领域相关产业,尤其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模式成熟的项目。

3、数字经济专项。重点关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 智能、区块链技术、元宇宙等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运用数字经济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的项目。

4、社会企业专项。重点关注以协助解决社会问题、改善社会 治理、服务特定群体或社区利益为宗旨和首要目标,以创新商业模式、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手段,所得部分盈利按照其社会目标再投入自身业务、所在社区或公益事业,且社会目标持续稳定的项目。

5、青创空间专项。面向山东省内各类各级注册成立1年以上,有运维主体的青创空间(包括校企合作基地、青年创业孵化基地、青年众创空间、青年创业园区等)申报主体须有服务青年创新创业创造的实体空间,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有专业的运维团队,有配套的公共服务空间,基础的孵化服务,完善的管理制度,经常性的创业活动;园区35岁以下青年占园区总 人数比例不低于70%;园区实现了团青组织覆盖或工作、活动覆盖;园区负责人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比赛形式

大赛为综合性赛事,分为各赛区报名、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初赛采用线上评审方式举行,复赛、决赛采用线下路演方式举行。

(五)参赛条件与申报

1、参赛人员

(1)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7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

(2)由2人及以上团队申报的参赛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 人,且团队中30周岁(含)以下〔1992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数比例不低于50%。

2、参赛项目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3、项目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创办年限(以在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登记注册时间为准)不同,分别设创新组、初创组、成长组。企业创办年限划分以2023年4月1日为界。

(1)创新组指2023年3月31日(含)前未进行登记注册,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的创业项目。

(2)初创组指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2021年4月1日(含)以后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3)成长组指登记注册时间在2至5年之间〔2018年4月1日(含)至2021年3月31日(含)期间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4、项目申报

(1)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须提交营业 执照等相关文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须有相关资质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所登记主体法定代表人,且持有该主体股份(个体工商户第一申报人应为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投资人,合伙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2)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对市场调研、创业构想、项目发展等有详细介绍;可同时出具专利、获奖、技术等级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产品开发、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

参赛步骤  

(一)报名。参赛项目须通过“青春山东”APP进行报名。参赛者在各大应用商店下载“青春山东”APP (也可扫描二维码下载,二维码附后),实名注册后,点击首页“青创齐鲁”活动专项进行报名。同时想参加国赛的项目,登录“创青春”网站(cqc.casicloud.com) 注册报名参加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截止时间为6月31日。

注意:参赛者还需要发送电子版报名表至校学生会学术部邮箱:sdutcmsu_xueshubu@163.com,邮件名称形式为“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负责人联系方式”。

(二)初赛(7月上旬) 。初赛采用线上评审的方式举办,由评委根据项目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了解项目信息,并予以综合评分,晋级复赛。

(三)复赛、决赛(7月中下旬)。半决赛采用现场路演方式举办,以“5+3”模式进行,其中,参赛项目按照分组顺序进行路演(5分钟),评委提问互动(3分钟)。每个参赛项目可选派不超过2名参赛代表参加现场路演,其中项目主要负责人为主答辩人。按照综合得分将择优评出项目进入决赛。

决赛采用现场路演的方式举办,以“5+3+2”模式进行,其中,参赛项目进行项目展示(5分钟),评委提问互动(3分钟),风投机构资本对接(2分钟)。每个参赛项目可选派不超过2名参赛代表参加现场路演,其中项目主要负责人为主答辩人。按照综合得分,确定奖项。

参赛代表在参赛期间的餐饮、住宿等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自理。

(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不设校赛,获奖后参考《学生手册》进行加分认定。

校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杨 倩 19511580338

王文康 19511580631

参赛者请加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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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一)参赛者不需要缴纳参赛费用。

(二)参赛者须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三)参赛者(个人或团队)凡自行披露参赛方案中技术及商业内容的,与竞赛主办方无关;参赛者如果因其作品中涉及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与该项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的所有人之间产生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相应责任。

(四)获奖证书上的队员顺序及姓名按电子版作品信息统计表确定,请各团队上交作品前仔细核对队员姓名,由于团队或个人原因引发的证书错误,校团委不予修改。

(五)“青创齐鲁”第十二届山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1)见本文末附件。

(六)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

本活动由学生活动自律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督,监督邮箱:sdutcmsu_zilvbu@163.com

(七)参赛过程中请下载“青春山东”APP、随时关注大赛微信公众号“青创齐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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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山东”APP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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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创齐鲁”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附件1:“青创齐鲁”第十二届山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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