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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专项丨关于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承弘扬”专项的通知

【来源:青春山中医公众号 | 发布日期:2024-07-04 】

各社会实践队伍:为弘扬中医药文化,高质量完成“中医药文化服务月”活动要求,拟定于2024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设立“中医药文化传承弘扬”专项,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牵头部门

党委宣传部

二、联合单位

校团委

三、工作时间

2024年7月到8月

四、活动内容

1.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通过组织中医药科普知识讲座、义诊、健康咨询和中医养生功法习练等活动,满足群众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和健康需求,每场参与群众不少于100人。

2.开展中医药文化集市活动。在实践地的集市、夜市、广场、主题公园等开展中医药文化集市活动,开展中草药炮制加工、香囊制作、艾条制作、耳穴压豆、穴位贴敷、针灸、刮痧、推拿等丰富多样的体验活动,让群众现场感受中医药文化魅力。每次参与体验人数不少于50人。

3.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医药文化活动。通过中医经典诵读、八段锦、太极拳表演等方式,进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艺节目创作和演出活动,通过知识手册、视频等宣传中医药文化养生知识,传播中医药文化。

4.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走进中小学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医药特色活动,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体验中医药、热爱中医药。

五、工作赋分及招募队伍数量、优秀比例

“中医药文化传承弘扬”专项计划立项20支队伍,在“三下乡”总评中占10分,考核合格给予赋分。考核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具体考核赋分由党委宣传部联合校团委共同确定。

六、考核标准

此考核标准及加分仅作为党委宣传部评选“中医药文化传承弘扬”专项优秀队伍的量化指标,其他队伍考核按照学校“三下乡”通知文件执行。每支队伍至少完成2项活动。

1.每项活动需提供活动照片3—5张,或视频2个,要求画质清晰,并附文字注释(需注明时间、地点、活动内容),视材料质量加0—10分。

2.所有队伍均需提供500字左右工作总结,视材料质量加0—10分。

3.队伍开展中医药文化服务相关的工作或活动被媒体报道,每报道1次加3分,加分无上限,需提供报道链接或截图。

七、资助标准

考核优秀的队伍将给予一定资助。

八、项目牵头部门负责人及材料报送方式

党委宣传部 刘老师,电话:0531-89628026,邮箱:xuanchuanbu320@163.com。

请各申报队伍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2024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医药文化传承弘扬”专项申报表》(附件1),于7月5日前发送至以上邮箱,党委宣传部将联合校团委进行立项审核,确定立项队伍。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党委宣传部将根据申报情况确定是否进行个别立项问辩。

九、相关要求

1.要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吃苦耐劳,有良好的交际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擅长摄影或制作短片更佳(器材自备)。

2.在走访过程中应着装整洁、举止文明、讲究礼貌,向校友展示个人良好素质和学校良好形象。

3.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核材料(附件2)请于8月3日前以“三下乡+队伍名称”命名发至以上邮箱。

十、附件

附件1:山东中医药大学2024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docx

附件2:考核材料(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