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全国学联、举办地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全国性的大学生课外学术实践竞赛。“挑战杯”系列竞赛被誉为中国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的“奥林匹克”盛会,是目前国内大学生最关注最热门,也是全国最具代表性、权威性、示范性、导向性的大学生竞赛之一。
为进一步引导我校学生自觉融入国家人才、科技兴国战略,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实践,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学校围绕大赛“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并为全省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优秀作品,现将开展校内预选赛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24年10月—2025年4月
二、参赛对象
2025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以个人或集体形式报名参赛。
三、参赛作品分类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
(一)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面向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
(三)科技发明制作分成 A、B 两大类:A 类指技术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 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参赛作品应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四、参赛要求
(一)申报参赛的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且在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二)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三)参赛作品若涉及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否则不予申报。
(四)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决赛在2025年,即作品是要在2023年7月1日之后完成的)。
五、赛程安排
竞赛分院赛、校赛、省赛等阶段进行。
(一)院赛(2024年10月—2024年12月)
宣传发动、作品撰写、学院初赛阶段。院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要求积极发动专业教师及优秀学生参与竞赛,对报名参赛作品进行筛选,按照校赛配额确定推荐校赛作品。
(二)校赛(2025年2月—3月中上旬)
校团委将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上交的作品进行书面评审和答辩,确定校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拟推荐省赛的作品。
(三)省赛(2025年4月—5月)
省级评委会通过评审确定若干省级奖项,遴选优秀项目参加全国竞赛。(具体安排依据省赛要求进行)
六、注意事项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一)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二)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三)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四)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五)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七、奖项设置
(一)未进入校级决赛阶段的项目由学院自行确定奖项。
(二)校赛决赛阶段评选产生校级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及初步确定拟推选省赛作品。
(三)对获得奖励的学生按照《学生手册》及《研究生学生手册》进行综合测评加分。
八、其他说明
大赛不接受以个人身份报名,只接受以学院为单位进行项目报送,请联系学院负责人报送相关材料。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石子洋18553326134
魏子豪176629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