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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活动中心使用管理规范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10-07 】

大学生活动中心(以下简称活动中心)是学校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引导学生树立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培养学生全面提高和个性化发展的重要载体。为规范活动中心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更好地为全校师生服务,现将使用管理规范告知。具体如下:

一、申请流程

1.活动中心容纳人数范围为600—1000人,可用于申请举办参加人员在400人以上的活动。如人数超过1000人,请提前和场地方沟通报备,做好安全预案,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行。

2.活动中心实行“线上+线下”结合审批制度。

(1)申请部门、单位在“智慧山中医”系统提交使用申请,确定活动时间。

(2)线上申请通过后,请于团委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活动中心使用申请表》并打印,填写使用需求后由申请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交至团委办公室(行政楼406)进行审批。

(3)审批完成后,将申请表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会根据申请表填写的信息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使用要求

1.因活动中心使用人员、频率较多,工作人员数量较少,请各申请单位提前一周提交申请,以便工作人员做好内部协调。

2.需要使用音响、视频、灯光设备的单位,应在使用场地的前一天到活动中心,由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前期调试。

3.活动中心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50。如遇重大活动,请提前和工作人员协商后酌情延长。

4.彩排次数:文艺类活动不超过2次,时间为正式演出前的两个半天;报告、会议类活动不超过1次,时间为正式开始前半天。

5.场地使用期间,请严格按照活动中心内部使用要求,不在场地内吸烟、吃零食、用餐等,不随意触碰、移动室内设备。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场内工作人员。

6.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活动结束后场地使用单位需将会场桌椅布置复原,并清理、带走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

备注:活动期间,设备的操作使用由校学生会同学完成。如对活动有专业要求,可自行联系相关传媒公司,相关设备费用由场地申请方和公司协商,不和活动中心产生任何关系。